查看原文
其他

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江西,为何又提苏荣案?中纪委通报江西3起违规问题!

2016-10-13 头条江西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开展了巡视“回头看”。10月8日,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


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

根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6年10月8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组长徐令义,副组长薛利、刘安成、丁伯东反馈了巡视“回头看”情况。

主要是:党的领导弱化,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破解发展难题改革创新不够;政治意识不够强,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不及时。选人用人的反映集中,违反换届纪律时有发生。党的建设薄弱,党建工作抓而不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有的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一些党员干部党的意识纪律意识不强,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党的阵地不牢固。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纪问题易发多发,干部监管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苏荣是十八大后首个副国级落马高官。

从其2014年6月14日被立案到2016年7月被公诉,已两年有余。在苏荣落马前后,江西查出不少问题官员,如陈安众、姚木根、赵智勇等省部级官员,以及江西新余前后三任市长李安泽、王平、丛文景等。

中央第十轮巡视“回头看”为何又提苏荣案?



苏荣


中央巡视组“回头看”江西 为何又提苏荣案?

10月11日,中纪委网站公布了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向4省市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

其中,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江西省委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时,提到了苏荣。

巡视组组长徐令义指出,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包括政治意识不够强,苏荣案后续处理工作不及时。

中央第十轮巡视“回头看”再次点出苏荣案,无疑透露出中央持续加强查办贪腐的决心和力度。

十八大后副国级首虎已落马两年多

2014年6月14日,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中纪委立案调查。苏荣因此成为十八大后首位被调查的副国级“大老虎”,也是历史上第一位在任上因违纪违法落马的全国政协领导人。

2015年2月16日,中纪委宣布对苏荣“双开”。通报指出,苏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对江西省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苏荣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大肆卖官鬻爵,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自身严重腐败,并支持、纵容亲属利用其特殊身份擅权干政,谋取巨额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损害了当地政治生态,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中纪委对苏荣通报的第二天,江西省委迅速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一致表示,中央查处苏荣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匡正党风政风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省委坚决拥护和支持。

大家谈到,苏荣本人及家人大肆卖官鬻爵、权钱交易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对江西政治生态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苏荣直接带坏了一批干部,损害了干部队伍,带坏了党风政风,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苏荣担任江西省委主要领导期间,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滞后,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016年7月13日,苏荣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公诉。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苏荣利用担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中共甘肃省委书记、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江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苏荣及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多名行贿苏荣官员落马

苏荣曾在“忏悔录”中自述:“副厅级以上干部给我送钱款和贵重物品的人数达40多人”。其中已有10余人落马,包括陈安众、姚木根、赵智勇等省部级官员,以及江西新余前后三任市长李安泽、王平、丛文景。

陈安众、姚木根、赵智勇给苏荣送过礼,都是在苏荣主政江西期间一路高升。苏荣履新江西省委书记不到半年,赵智勇出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成为苏荣的“大秘”;陈安众从九江市委书记岗位,升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继两人之后,姚木根在苏荣主政江西的第四年,从江西省发改委主任岗位升任江西省副省长。苏荣落马前,三人先后被查。2015年12月18日,姚木根一审被判13年。

还有两名省部级落马官员跟苏荣案有牵连: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许爱民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

许爱民已于2015年2月被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取消副省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中纪委通报他的问题时称:骗取“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荣誉。“陶瓷”正是许爱民行贿苏荣的载体。

苏荣2007年起任江西省委书记之初,对景德镇的发展很不满意,不仅在会议中数次批评许爱民,还喊话“不换思想就换人”。许爱民四处托关系,最终跟苏荣妻子于丽芳搭上了关系,开始走“夫人路线”。

在苏荣贪腐案中,被称为“于姐”的于丽芳是重要角色。官方披露,于丽芳在江西有“地下组织部长”之称,直接给省市领导打招呼提拔使用干部,多次插手江西干部任免。苏荣也自述说:“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

苏荣和他的妻子于丽芳

“苏荣案件警示录”提到,“省发改委李某为了请苏荣帮他解决提拔问题,送上价值数百万元的名人字画”。

这里的“省发改委李某”,就是李安泽。其送给苏荣的名人字画,被曝是傅抱石的作品,李安泽在上海拍卖行斥资900多万元拍了下下来。

2016年8月30日,中纪委发布消息,江西省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原主席李中煜、国资委副主任李键、南昌市政协副主席辛利杰、宜黄县原县长毛宗保4厅官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多次送给时任省委书记苏荣钱物。经江西省委研究决定,对4人分别给予撤职、免职等处分。

在苏荣执掌江西的7年间,宜黄县原县长毛宗保的职务竟然发生了四次变动,到过四个地方。从县政协副主席“二线”返“一线”,最终当上县长。

苏荣作为省委书记,其腐败行为产生的示范效应、传导效应,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渗透性强,给江西政治、经济、社会带来相当严重的危害。

因此,苏荣的后续处理工作是否及时,是关系到建立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的关键,同时也是严明党纪、强力反腐的关键。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打虎拍蝇”力度有增无减,打得虎爪掉地,苍蝇无头。从点上看是对腐败横扫猛铲,从面上看是对不良作风的强力扭转。



中纪委通报江西3起违规问题 赣州市中医院院长刘少华受处分

10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7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江西占3起。分别为:

赣州市中医院院长刘少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2015年11月19日,刘少华一行9人在重庆参加学术会议期间,接受某医疗器械商安排,前往当地景区游玩,往返机票、高铁票、景区门票等开支均由该医疗器械商承担,共计14069元;12月18日,刘少华一行3人在成都参加会议期间,接受某药业公司安排,到当地景区游玩,往返机票、景区门票费用等开支均由该药业公司报销,共计6774元。刘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被处理,有关违纪款被追缴财政。

永修县公安局涂埠派出所民警、治安管理大队内保中队副中队长傅长青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5月27日和30日,傅长青在执法过程中,先后收受执法服务对象李某5000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傅长青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级处分,被免去副中队长职务。所长陈越强、教导员李玲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井冈山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党支部书记罗作明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5年12月10日,罗作明在陪同公路管理部门一行5人对两条农村公路进行检查时,超标准安排晚餐。当晚共12人就餐,花费1970元,超标930元。罗作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费用被收缴。


江西通报5起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 8名村干部受处分

10月12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对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这5起问题分别是:

乐平市众埠镇张杭村党支部委员张登胜挪用移民项目资金

2014年,张登胜利用负责村党务与财务审批工作的职务之便,挪用移民项目资金3万元用于张杭村委会日常开支。张登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宁县船滩镇易溪村党支部书记朱希武违规骗取低保补助资金

2007年至2008年,朱希武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妻子、母亲、阿姨、弟弟等4人办理低保,并领取低保补助共计97481元。朱希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芦溪县源南乡源溪村党支部书记刘跃文、支委委员刘炳生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私分公款

2012年,源南乡源溪村虚报村民姓名套取危房改造资金42000元,未进村账后被私分;2014年,上级下拨交通补助款8000元,未进村账后被私分;其中,刘跃文、刘炳生各分得15830元。刘跃文、刘炳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婺源县珍珠山乡莲子滩茶场原党支部书记胡高升挪用惠民资金

2011年至2014年,胡高升任莲子滩茶场党支部书记期间,挪用国家林区、垦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58.25万元支付办公楼建设和公路建设尾款,弄虚作假以村民名义申报救灾救助资金5400元、挪用油茶新造项目资金2万元和毛竹低改项目资金1.5万元,冲抵所欠招待费、租车费等。胡高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

新干县桃溪乡桃溪村党支部书记邓九根、党支部副书记李四生、报账员邓文儿套取危房改造资金

2013年,桃溪村委会以邓某等五户危房改造户(实际未进行危房改造)名义,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61600元;2012年至2013年,桃溪村委会以45户危房改造户名义,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264350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和新农村建设。邓九根、邓文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四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一些地方的少数基层干部,对中央和省委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毫无敬畏,将扶贫资金当作“唐僧肉”随意贪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基层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自觉做到令行禁止。



来源/头条江西综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中国江西网、法制晚报、深读

本期监制/林淡 主编/邱黎 编辑/亚芬


为中央反腐的决心点ZA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